为了深化和巩固“小金库”治理成果,从源头上防范“小金库”问题的发生,路桥供电局坚持“五不放过”原则,再次“回头看”,防止“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走过场”,取得了良好效果。
11月18日上午,浙江省电力公司召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再次部署“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后,路桥供电局立即部署工作,三令五申,要求各单位部门严格贯彻执行省公司会议精神,认清“小金库”概念,提高敏感度,“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防止“走过场”,保持路桥局“小金库”为“零”的上报率。当天,路桥局纪委就组织专员对本单位保险箱进行彻底清查,要求不准在单位保险箱内存放私人财物。
自从“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路桥局加大宣传力度,形成预防“小金库”的舆论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发布“小金库”治理的举报公告、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举报地址,向群众公布举报方式,坚决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治理“小金库”长效机制。合理分解和科学规范负责人的权力,严格执行“一把手”不分管人事和财务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对“一把手”的监督,在各单位中形成自律态势,从源头上加强“小金库”治理工作。加强群众监督力量,自觉纠正和预防“小金库”行为,杜绝“小金库”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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