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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供电公司凝心聚力防外力破坏

作者:吴敬华    2010-12-13

12月11日,笔者在山东省梁山县供电公司获悉,该公司全面做好《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出台后的宣传贯彻工作,把安全用电、依法用电知识送进千家万户,营造了全民关注和参与电力设施保护的良好氛围。据了解,12月份以来,该公司共有90余人参加宣传活动,出动车辆20余台次,发放宣传单等宣传品900余份,“保护电网安全人人有责”的全民意识正在逐步形成。

针对冬季农闲季节,人为破坏、盗窃电力设施多发季节,梁山公司以“保护电力设施,维护公共安全”为主题,组织青年志愿者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单位、进农村、进工地、进废品收购站点“七进”途径,通过摆设宣传图板、悬挂宣传条幅、标语,发放图文并茂的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用电客户宣传《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法律法规,并主动与当地新闻媒体沟通,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把保护电力设施宣传到百姓的日常生活中,营造全社会保护电力设施良好氛围。

该公司还加强电力线路的安全管理,防止外力破坏事件,从严落实三级护线责任制。该公司成立了三级护线小组,建立健全电力线路三级护线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与护线员分别签订了《护线工作责任书》,落实了护线责任,明确了巡视周期,查找影响电力设施运行的安全隐患和人为破坏、盗窃电力设施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不履行巡线职责、巡线走过场和在巡线过程中发现缺陷不及时汇报的,从严进行考核和经济处罚。

同时强化夜间巡逻机制,该公司所属12个供电所与当地村委会联合成立了夜间巡护队,负责对供区内危险区域的电力设施进行夜巡,重点巡视时间为晚上11点至次日凌晨2点时段。另外,对可能威胁到电网安全的重要施工场所缩短巡视周期,实时掌握施工动态,跟踪危险源变化,及时做好预控措施。

通过积极的组织、宣传和发动,形成了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了电力设施被盗案件的发生,确保了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标签:外力破坏,凝心聚力,梁山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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