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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着蛛丝马迹突破“攻守同盟”——厦门“3·3”特大盗抢电力设施案侦破纪实

作者:阮文忠 林万国 刘伟民  2010-12-27

12月15日,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法院公开审理了厦门“3·3”特大盗抢电力设施案,已落网的盗、运、销各环节的犯罪嫌疑人11人出现在被告席上。法院公开审理后将择日宣判,等待不法分子的必是法律的严惩。在法庭上,负责收购赃物的废旧物资收购站点老板宋某和向不法分子出租汽车的某汽车租赁公司老板朱某,因坦白、揭发、检举有功,被当庭释放,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新变压器被盗 引起各方重视

今年开春以来,厦门市岛外连续发生在建电力工地、厂矿企业变压器和供电企业电力电缆被盗案件,变压器铜芯、铁塔电缆、铁塔避雷器在线监测仪的引下线、电缆护层接地线等凡是含铜的电力设施和配件均被洗劫一空。案件频发,不仅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而且给电网安全运行带来巨大隐患。

正当厦门各级电力公安联合办公室和电力警务室集中人员侦破案件之际,3月3日,厦门路桥建设集团公司位于集美区同集路海边的一台新安装的800千伏安欧式箱形变压器被盗——变压器从箱柜中被拖出来肢解,铜芯被盗,变压器外壳被丢弃在旁边池塘中。据悉,这台欧式箱形变压器价值96.5万元。该案涉案金额大、影响恶劣,引起了各方重视。

案发后,厦门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卢士钢立即批示:此类案件持续多发,要从打防管控入手,坚决予以遏制,必要时组织一次专项打击。厦门电业局负责人也要求:保卫部要主动与警方联系,充分发挥电力公安联合办公室、电力警务室的作用,尽快破案,避免此类案件再次发生。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发函给福建省公安厅刑侦总队,请求挂牌督办厦门“3·3”盗窃破坏电力设施一案。

根据领导批示,厦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二大队、四大队、集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同安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以及灌口、后溪、杏滨等派出所和厦门电业局电力警务室组成专案组,开展案件侦查工作。

循着蛛丝马迹 锁定犯罪嫌疑人

海风非常大,厦门“3·3”盗抢电力设施特大案件作案者的足迹、指纹和作案车辆痕迹等,早已被风刮得无影无踪。细心的集美公安分局刑侦人员却在现场草丛、石缝中以及附近临时搭盖的棚屋里发现了疑是作案者丢弃的7个烟头。

这7个烟头立即被送往厦门市公安局技侦部门鉴定。技侦部门克服了“烟头被水浸泡过、检验条件差”等困难,准确判断作案者应该在4人以上,其中有1人是2009年9月因故意伤害被关押过的白某。

厦门公安局分管刑侦的姜建群副局长随即要求刑警支队牵头组织专项打击行动,全面梳理分析今年以来厦门岛内外发生的盗窃工地变压器、电缆电线案件,根据犯罪嫌疑人作案时间、下手部位、作案工具、人数等条件分析,进行串并案侦查,并将防控漏洞及时通报给有关分局。

通过串并案侦查,专案组成员发现白某曾参与多起盗抢破坏电力设施案件。因此,白某成了头号嫌疑目标,查找白某的落脚点及其同伙下落成为侦破全案的关键。专案组成员单位各显神通,争分夺秒地追查白某及其同伙的下落。

在厦门市刑侦支队二大队、四大队的全力支持下,集美公安分局后溪刑侦中队初步锁定白某藏匿地点在集美区杏滨街道前场村、锦园村一带;经过外围调查、布控和秘密摸排,警方迅速查明了白某的住处、生活习性、交往人员及团伙成员间的联系方式和方法,收网时机渐趋成熟。

兵分四路收网 侦破系列案件

3月31日晚,联合专案组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收网行动——根据后溪刑侦中队前期的秘密摸排,查明白某及其一伙聚集点有4处,分别为集美区锦园三社区的路边店、内东119号206室、内东86号307室、前场村市头崎村3号。因此,他们决定兵分四路,同时开展收网行动。

由厦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牵头,联合专案组集中周边6个派出所警力50多人、各式车辆8部待命。4月1日1时许,围捕行动一举成功,共抓获白某、白某姐夫、白某堂兄、骆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但是,预审工作并不顺利,因为这些犯罪嫌疑人之间均有亲戚关系,要突破家族式犯罪团伙的“攻守同盟”谈何容易?

联合专案组一边加大预审力度,一边乘胜追击,通过端掉销赃窝点,从销赃渠道倒查,寻找可用于突破“攻守同盟”的证据,以审促侦扩大战果,深挖盗、运、销各个环节上的不法分子。

公安民警充分利用从销赃渠道收集来的证据和团伙成员间的矛盾,经过艰苦的审讯,首先攻破了白某的心理防线。他向警方供述了3月3日当天作案的全过程:“3月2日22时许,我和堂兄、姐夫、骆某等8人,驾驶摩托车,经同集路去海边偷一台大变压器。将变压器拆卸后,我们将所得铜材卖给了‘老朱’,我分得900余元。”白某招供后没几天,该团伙的“攻守同盟”就土崩瓦解了。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厦门电业局主动派人派车协助办案单位,对白某团伙所供述的每一起涉电案件,做好现场勘察、辨认指证和取证等工作,从而加快案件侦办速度。

据厦门“3·3”盗抢电力设施案件主办民警吕意志介绍,该犯罪团伙为家族式犯罪团伙,今年1月份以来,他们通过亲戚朋友关系纠集在一起。有的白天还从事摩托车载客业务,深夜却驾驶摩托车参与作案。他们利用岛外在建工地位置偏僻、疏于看管、便于下手的机会,时分时合,驾驶租来的汽车,窜至集美、同安等地,盗窃带电运行的变压器、电缆线,共作案20余起,涉案金额近200万元。所盗物品交由犯罪嫌疑人“老朱”在集美区锦园村一废品收购站销赃。

经网上通缉,7月份,专门负责为该团伙运赃、销赃的李某等人被警方抓获。目前,警方还在追捕其他在逃犯罪嫌疑人。

来源:国家电网报

标签:特大盗抢电力设施案,电力设施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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