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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局:查一窃电挽回损失六万

作者:柴进峰 白琼洁   2010-12-27

12月26日,河南巩义市电业局营业普查小组对查获的一家违章窃电户进行了处罚,并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相关规定追补了电费,为国家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63000元。

进入12月,随着天气的变化,取暖负荷骤增,为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严厉打击窃电违法行为。巩义市电业局市场营销部、农电总站、计量室组织技术人员组成专业检查组,重点针对商场、饭店、网吧、居民小区等场所,以及一些线损偏高台区进行了地毯式营业检查。当检查到该市城龙线新世纪地毯厂时,发现该厂原有两台315KVA变压器,已经报停一台,但两台都在满负荷运行,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相关规定,变压器报停后,未向供电部门提出申请擅自启用,属典型的违章窃电行为。刚开始该厂拒不承认自己属于违章窃电行为,经过稽查人员的现场取证和批评教育,在事实证据面前,该厂终于在违章窃电通知书上签了名,接受了处理。

标签:窃电,挽回损失,巩义市电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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