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X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制经纬

法制经纬

内黄县供电公司保护电力设施有法可依

作者:王慧    2010-12-28

12月28日,笔者从河南省内黄县供电公司获悉,为建立适应新形势下保护电力设施的长效机制,该公司出台了《内黄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保护电力设施实施办法》,并于12月22日正式实施。

办法共分5章16条,由总则、组织管理、考核标准、奖惩、附则组成。该公司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管理原则,保护电力设施的组织管理实行公司统一,乡(镇)供电所具体管的村组包片、个人包杆、包设备,三级护电管理体系,要求一级对一级负责,并逐级签订护电目标责任书,明确规定工作的具体任务,职责、管辖的区域范围和考核标准,并制订了详细的奖励和扣罚计分标准,该公司电力设施保护有法可依。

标签:电力设施,有法可依,内黄供电

相关报道

指导单位: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国家电网公司农电工作部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农电管理部
主办单位: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农村电气化专业委员会
北京国宇出版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北京市大兴区地盛北街2号院17号楼 电话:010-63231594
QQ群:11979641(已满) 173615127  122166702
京公网安备11011502038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