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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局:强化稽查增效益

作者:王朝良  2011-01-07

1月6日,农电工王某主动来到河南宜阳县电业局,向财务部门缴纳追补电费及违约金25160元。

据了解,这是该局电力稽查队去年查处的第16起违规用电案件,全年共追缴电费及违约金10万余元,此举不仅规范了供用电秩序,堵塞了管理漏洞,而且有效地增加了企业效益。

近年来,通过对电力法规的持续宣传,电是商品、用电缴费的观念已深入人心,但个别单位和个人为达到谋取私利的目的,仍然千方百计钻管理漏洞和电价政策的空子,私自更改配变铭牌,甚至偷电窃电,给供电企业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针对此现状,宜阳县局抽调技术骨干,加入电力稽查队,并为稽查队购置配备了摄像机、照相机、电脑、车辆、配变容量监测仪等调查取证和办案工具,不断加大对违规用电的稽查力度,进一步强化对电力营销环节的监控管理。在用电稽查过程中,稽查队克服人员少、面积大、任务重等诸多困难,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2010年2月8日,宜阳县寻村镇一砖厂私自增容窃电被查处,追缴窃电违约金和私自增容违约金,共计25000元。

2010年12月17日,经过两天两夜的蹲点守候,电力稽查队在三乡供电所的配合下,当场查获农电工王某监守自盗利用窃电器窃电,之后,他们顶着熟人说情和外部压力,按照相关电力法规,坚持追补电量36000千瓦时、追补违约金5000元,仅此案件,就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5160元。

标签:强化稽查,增容窃电,宜阳县电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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