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过安徽当涂县人民法院审理调解,马鞍山市金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划账方式,向当涂供电公司支付了所欠电费、滞交电费违约金、违章用电违约金共计607231.98。据悉,这也是该公司首次通过法律手段成功追讨电费。
马鞍山市金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自2007年底拖欠电费,2008年1月申请报停后,先后两次私自用电,涉及电费50余万。为确保电费回收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正常用电秩序,防止企业欠费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当涂供电公司经数次催缴电费无果后,于2009年12月1日向当涂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裁决被告缴纳拖欠电费、滞交电费违约金及违章用电违约金。
当涂县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和主持调解后,于2010年5月31日下达了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协议约定马鞍山市金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分批给付当涂供电公司电费、滞交电费违约金及违章用电违约金,如不按时足额给付,当涂供电公司有权申请强制执行。经过调解,对方却再次拖欠,当涂供电公司向其送达律师函进行催缴后,金石新公司最终于2010年12月21日按调解书约定足额给付了全部电费及违约金。
该案例开创了当涂供电公司依法追讨电费的先例。据悉,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该公司仍将继续通过法律手段追缴国家电费,以维护企业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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