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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供电整治违法用地建房用电工作责任追究“不留情面”

作者:李华健    2011-01-18

为认真贯彻江西宁都县人民政府关于整治县规划区内违法违章建房工作要求,切实为整治工作把好用电关,1月14日,宁都县供电公司制定了整治违法用地建房用电工作责任追究考核办法,为优化县内良好的用电环境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该公司为严厉打击违法违章建房用电行为,采取了内部强管理重考核,外部强落实重整治的工作措施,将任务具体落实到责任部门,由营销部负责新建房屋用户、临时基建用户业扩报装用电办理的审批工作;客户服务中心业扩室负责审核县城规划区内新建住户、临时基建用户申请用电的相关证件,要求用户必须提供“二证一书”;水东供电所负责工业园区的用电申请审核;基层供电所(站)负责辖区内违法违章建房用电的清理,负责执行县城建局、土管局提供的违法建房户的停电,负责检查已报装通电的业扩用户是否属于规划区内的违章建房户,或是否存在向违法建房户私自转供电行为;配电建设公司在施工过程中,要求查看用户有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国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合法证书。

为加大考核力度,切实保障供电审批和接电工作秩序,该公司明确责任追究,对工作人员违反公司用电业扩报装规定,情形较轻微者,每件次考核500元,并给予警告处分; 后果严重造成社会影响的,每件次考核1000元,并给予调离岗位或待岗学习一个月;对中层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降职处分或就地免职处分。

标签:违法用地,不留情面,宁都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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