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X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制经纬

法制经纬

宜阳一农电工窃电“丢工作”

作者:王朝良  2011-01-23

1月22日,提起因为窃电“丢工作”之事,原农电工王某后悔莫及。

去年12月底,经过两天两夜的蹲点守候,河南省宜阳县电业局用电稽查大队在三乡供电所的配合下,当场查获农电工王某在自己所管辖的配电台区内监守自盗,利用窃电器大量窃电。按照相关电力法规,该局决定对其追补电量36000千瓦时、追补违约金5000元,共计25160元,并依法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标签:宜阳,农电工窃电,宜阳县电业局

相关报道

指导单位: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国家电网公司农电工作部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农电管理部
主办单位: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农村电气化专业委员会
北京国宇出版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北京市大兴区地盛北街2号院17号楼 电话:010-63231594
QQ群:11979641(已满) 173615127  122166702
京公网安备11011502038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