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提起因为窃电“丢工作”之事,原农电工王某后悔莫及。
去年12月底,经过两天两夜的蹲点守候,河南省宜阳县电业局用电稽查大队在三乡供电所的配合下,当场查获农电工王某在自己所管辖的配电台区内监守自盗,利用窃电器大量窃电。按照相关电力法规,该局决定对其追补电量36000千瓦时、追补违约金5000元,共计25160元,并依法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标签:宜阳,农电工窃电,宜阳县电业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国家环保总局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电机工程学会新华网人民网中国网中国新闻网央视网中青网中国经济网光明网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