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5日,随着玻璃厂最后一笔3万元的现金交到砀山供电公司,玻璃厂拖欠的159079.59元陈旧电费全部追缴完毕。
谈起这笔近16万元陈欠电费的追缴,该公司用电检查大队队长高福华不由得长舒一口气。玻璃厂属私人民营企业,由于老板何某家发生交通事故以及变压器被盗等多种原因,拖欠供电公司电费159079.59元,其中2007年电费48891.11元、2008年电费50129.08元、2009年电费60059.40元。该公司多次催要,何某拒不理会并扬言要告供电公司停电造成他的产品损坏等,摆出一副不可一世的架式。自2010年1月份,用电检查大队数十次做工作,并找开发商协调何某拒不理会。该公司随即起诉到法院,于2010年10月11日正式起诉,并及时跟踪法庭的进展情况。迫于法律的威严,何某与2011年1月21日汇来的电费129079.59元,于25日汇来电费3万,至此,玻璃厂拖欠的电费159079.59元全部收缴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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