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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企携手深挖掘不法分子全落网——铜山系列电力设施被盗案破获始末

作者:邵迎进 张洪林  2011-02-28

1月17日,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当庭判决:王某等3名被告人因盗窃电力设施,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张某等两名被告人因收购明知是盗窃所得的电力设施,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6个月;另有5名不法分子因牵涉其他案件,已于1月16日另案宣判。至此,铜山区系列盗窃电力设备案件尘埃落定。

三个村庄停电 原是有人作案

2010年,徐州发电厂开始实施“上大压小”工程,该厂过去最小的机组是12.5万千瓦,输出最低电压等级110千伏;改造后,最小的机组是20万千瓦,输出最低电压等级220千伏。2010年3月初,徐州送变电工程公司开始拆除徐州发电厂的110千伏徐彭线、徐北线、徐花线、徐石线、徐刘线等线路。徐州发电厂地处铜山区茅村镇,这些线路全部经过茅村,由于面广量大,拆除工期时间较长,当地一些不法之徒便心生歹念,大肆盗窃拆除下来的线路、塔材,甚至趁夜深人静时疯狂盗窃未拆除的线路。

2010年3月9日3时许,茅村、洞山村、小庄家村突然停电,正在值班的茅村供电所安全员李凤阁,立即带领两名农电工前去巡视。他们巡视到任庄村时发现:110千伏徐石线已被剪断,落在下面交汇的10千伏113农一线上,造成短路跳闸,致使3个行政村停电。茅村供电所迅速处理线路故障,及时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案发后不久,随着徐州发电厂110千伏线路拆除工程的全面展开,茅村地区的线路被盗案件频发,当年3月中旬至4月底,在茅村、任庄村、岗头村、小庄家村、洞山村相继发生线路被盗案件,引起了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铜山供电公司也与警方密切配合,在线路施工沿线加强了警戒。

布下天罗地网 抓获不法分子

线路连续被盗案件影响极其恶劣,引起了铜山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为保障铜山电网安全运行,铜山区政府专门成立“创建‘平安电力’”领导小组,积极协调各方力量确保电网安全运行。在案件侦破过程中,公安机关和供电企业密切配合,在茅村镇布下天罗地网,开展了代号为“飓风行动”的专项斗争。

2010年4月6日11时许,民警在茅村镇徐家村巡逻时,发现一名中年妇女带有断线钳子和不少废旧高压铝导线,他们立即上前盘查。被询问时,这名妇女惊慌失措、语无伦次。民警立即将其带到派出所询问,她交代自己是茅村镇岗头村村民,她和同村村民刘某见附近不少废弃线路尚未被拆除,就打起了盗窃电线卖钱的主意。随后,民警将刘某抓获。

4月12日1时30分,茅村镇派出所3名民警驾车在110千伏徐石线施工地段夜巡时,发现1辆白色面包车、2辆电动摩托车停在路边上。民警立即下车查看,走出大约50米,看到一群人在麦地里大肆盗窃铁塔材料与铝导线。考虑到当时警力不足,他们一边向领导汇报这一情况请求增援,一边在暗中监视。接到汇报后,茅村镇派出所迅速集合4名民警、7名保安火速赶到现场,当场将6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经审讯,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均为当地村民。据他们交待,参与盗窃电力设施的还有其他9人,公安民警乘胜追击、顺藤摸瓜,一举抓获了其他犯罪嫌疑人。考虑到他们的犯罪情节较轻,当地派出所对他们仅进行了治安拘留与罚款处理。

乘胜追击 一网打尽

在审讯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时,民警了解到一个重要线索:据多名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有几次在夜间盗窃电力设施时,曾遇到过“警车”,当时“警察”发现他们作案时,只是拉响了警报器,吓跑他们而不追赶,然后把盗窃赃物装上车扬长而去。经过认真分析,警方判断,这伙人可能是假冒警察作案。考虑到这伙人作案都在深夜,于是他们一方面加强夜间巡逻,另一方面深入当地了解案情,摸底排查。这伙人似乎嗅到了风声,在一段时间内停止了作案,这就使侦破工作陷入僵局。

为早日破获案件,公安民警动用一系列刑侦手段,了解到了一些破案线索。铜山供电公司也积极配合警方,安排电工利用抄表收费上门服务等机会,暗中走访调查,为公安民警办案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线索。经过大量调查、分析,公安民警认定茅村镇王家村、权家村村民王某等3人有重大嫌疑。考虑到当时缺乏证据,公安机关研究决定,密切监控这3人,等他们再次作案时将其抓获。2010年5月19日22时许,这3名犯罪嫌疑人作案归来正往家里搬运赃物时,公安民警立即行动,三个布控点同时出击,将这3人抓捕。

经连夜审讯,这3名不法分子不仅交待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并供出了团伙内其他不法分子。锁定目标后,公安民警立即开展“收网行动”,将不法分子一网打尽。据主犯王某交待,他是铜山区某施工队的工头。2010年4月初的一天,他与工友驾驶一辆白色吉普车深夜回家,路过茅村镇岗头村时,发现一伙人正在盗窃电力设施。这时他们不但不制止,反而假装警察拉响了在车上私自安装的报警器。此时,不法分子以为民警来了,四处逃窜,留下满地的塔材与盗割的导线。于是王某他们把赃物装上车扬长而去,销赃后得款4000余元。如此伎俩他们还做过数次。后来,见获利颇丰,他们干脆自己动手,越干越疯狂。他们将盗窃的赃物卖给了经营废旧物品收废站的张某、王某。

张某家住铜山区柳泉镇,曾犯过盗窃罪,于2006年7月25日被徐州市铁路运输法院处以罚金1000元。后来,他开始经营废品收购站。用他的话讲“只要能赚钱,管他违法不违法”。王某,也是一个见利忘义之徒。2010年3至5月,他们与王某犯罪团伙相互勾结,干起了非法生意。为掩人耳目,他们通常在深夜进行交易。据统计,张某收购的赃物总价值人民币11600余元;王某收购的赃物总价值人民币6000余元。

掌握确凿证据后,2010年6月,民警将张某和王某抓获。张某、王某也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获刑10个月、6个月。

□编后

2010年,中央决定启动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建设,并明确了农网改造工程的目标和建设重点。国家电网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提出要抓好新一轮农网改造工程,优先解决电网薄弱环节和客户低电压等突出问题,保证建设质量和进度。公司系统各单位积极作为,一场为了群众“用好电”的农网“低电压”治理战役迅速展开。农网改造是一个浩大的工程,在进行农网改造升级过程中,为确保百姓用电,供电企业往往会先架线路,待线路架好后,再通电。这就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往往架设好的线路还未通上电,就被不法分子盗割了。本案中,铜山供电公司及时报警,并积极配合警方破案,这一做法值得肯定。

来源:国家电网报

标签:铜山,电力设施被盗,电力设施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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