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经纬
河北涿鹿审结盗窃破坏电力设备案 11名被告获刑
作者:记者 刘雅静 通讯员&nbs 2011-04-28
近日,张家口市涿鹿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县内重大团伙盗窃破坏电力设备案,涉案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至11个月,并处罚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0年3月期间,被告人高某等人相互勾结,多次到涿鹿县五堡镇、温泉屯镇、东小庄镇等地盗窃变压器、电缆线等物品。其中,该案主犯被告人高某、朱某分别先后参与作案17起和14起,涉案金额分别达到106 269元和79 017元,其他被告人也先后参与作案10起至1起不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之规定,高某等人因犯有盗窃罪、破坏电力设备罪、掩饰犯罪所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至11个月。
来源:燕赵都市网
标签:河北,涿鹿,盗窃,破坏电力设备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