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一个企业要做好纠纷案件预防及纠纷发生后的调处工作,需要各基层单位和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大力协助。只有各单位和部门都认真做好纠纷案件预防和调处的各项工作,才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用户欠电费类纠纷案件的预防措施
供电所抄、收人员和财务人员要做到:一是每月在抄表后,及时将电费清单送用户签字确认,并进行妥善保管。二是要注意诉讼时效问题,应主动向欠费用户主张权利,经常上门催收,定期发函进行催收(寄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并保存好收据),最好在每年年底与欠费用户对帐,签订“电费欠费确认书”,或由欠费用户在欠费清单上签字并盖章,要通过经常催收中断诉讼时效,延长电费债权的存续期限。三是在欠费用户提出分期支付所欠电费时,要与其签订“协议书”或由欠费用户出具“承诺书”、“保证书”,写明每次的付款时间和金额。四是在多次催收无果的情况下,要及时将有关材料移交给公司法务人员,并积极主动地配合公司做好诉讼工作,通过诉讼收回所欠电费。
如去年2月份,南墩一造纸厂由于污染等原因被迫停产,该厂的租赁经营者在停产时共计欠电费8万余元。在多次催收无果的情况下,供电所将相关材料交公司法务人员。由于所欠电费未经租赁经营者签字确认,如直接起诉胜诉把握不太大。公司法务人员就及时找到该租赁经营者,与其签订了一份分期还款协议书,使对方确认了所欠电费数额;在其超过协议约定第一次还款时间未支付第一笔电费的情况下,公司就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同时向法院申请对其所有的造纸设备进行财产保全。法院受理后,依法对被告的部分造纸设备依法进行了查封。经过多方努力,于去年6月份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在签订协议的当天就付清了所欠电费。
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类纠纷案件的预防措施
线路工区、变检工区、供电所和生技等部门,一是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自管辖的线路和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坚持巡视制度,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各种安全隐患,防范触电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二是在发生触电人身伤亡事故时,要及时逐级向上汇报,及时通知法务人员和生技、安监、发策等相关部门派员进行实地查勘,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和人员伤亡情况,通过拍照、录像等手段记录接触点等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向触电人和知情人了解事实情况,当场制作调查笔录,并由被调查人签字确认;还应主动收集与事件有关的其他相关证据材料,并妥善保管好各种证据材料。三是根据现场查勘情况,确定是否触电造成的;如是触电造成的,还应确定事故线路或设备的产权归属,确定接触点和电压等级等,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公司对事故发生是否应当责任及责任大小。四是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保险公司派员到事故现场进行查勘,为日后进行保险理赔做好准备。
在线路保护区范围内违章建房类纠纷案件的预防措施
线路工区和各供电所一是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管辖范围内输电线路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坚持线路巡视制度,并按要求做好巡视记录。二是对在巡视检查中发现的在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内建房的,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对于经过审批的合法建房户,如果线路与房屋安全距离未达到要求的,应采取措施升高电力线路的对房屋的距离,以防止发生电击事故。对于在线路保护区范围内违章建房的,巡视人员要当场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并做好巡视记录。三是要立即汇报,并及时向其送达《消除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在送达时最好邀请当地村委会、居委会或政府有关部门的人员一同前往,送达时应要求户主签名留存,如户主拒签,则请一同前往的人员签名;还应在其所建房屋附近悬挂“高压危险,禁止靠近”等警示牌。四是要在发现违章建房时,应主动收集相关证据材料,通过拍照、录像等手段记录违章建筑的具体位置、高度、与电力线路的水平距离和垂直距离等情况,并做好上述证据保存保管工作,做到防范于未然。六是在违章建房过程中如发生触电事故,要立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因为及时调查取证,就能掌握到事故现场的真实情况,受害人和知情人的陈述也较为客观真实;如果事后去调查取证,则事故现场已遭到破坏,而且受害人和知情人很可能会提供对公司不利的证词,使公司在解决纠纷的调解和诉讼中处于被动地位。
总而言之,各基层单位和有关部门,一方面要通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大电力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设备和线路的维护与管理,及时发现并及时消除各种事故隐患,努力防范各类纠纷的发生;另一方面,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证据材料的管理,做好证据材料的收集、固定和保管工作;在纠纷发生后要立即汇报并及时做好现场查勘,及时进行调查取证,为公司妥善解决纠纷创造有利条件,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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