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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源供电分公司:严防死守,违章建筑拆除

作者:刘帮伟    2011-07-18

【本网讯】7月17日,位于新疆新源县境内的35千伏南阿线架空输电线路下一起违章建筑轰然倒下。至此,经过6天的严防死守,并在新源县政府及新源镇配合努力下,新源供电公司成功拆除一输电线路违章建房,确保了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可靠运行。

7月11日,该公司配电设备运行班在对35千伏南阿线的巡视过程中,发现25号至26号塔线下保护区内正在建房,墙头已砌到2米高。经过调查,该住房属违章建筑,既没有得到规划部门许可,更没有到供电部门申报审批,擅自临近高压线建房及易造成线路跳闸放电,随时都会危及到屋主生命和居民用户供电安全。

发现这一情况后,该公司配电设备运行班班长一方面积极对违章建房的屋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关于不得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要求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并开出隐患整改通知单,责令其马上拆除已经建好的违章建房;另一方面联系当地政府及村委会对该隐患进行排除。但房主以家庭经济困难、拆除损失严重等理由不愿意拆除,并与线路责任人玩起了“捉迷藏”。为保证线路安全运行,防止房主不听劝阻继续施工,该公司将此处列为重要危险源点,派专人巡视,严防其继续施工。该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此次违章建房事件,亲自到现场察看,并与县经贸委、新源镇政府进行了沟通与协调,争取了地方政府的强有力支持,为最终顺利拆除违章房屋奠定基础。7月17日,该公司配电设备运行班人员联合村委会对该违章建房进行了拆除,为此次事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15条明确规定:不得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兴建建筑物。在此,电力部门特别提醒,如果居民要在高压线附近建房,一定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标签:新源供电分公司,电力设施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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