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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电力公司获全国法制宣教先进单位

作者:石长清  2011-08-16

8月9日,四川省司法厅副厅长刘朝宽在蓉代中宣部和司法部向荣获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的国家电网四川省电力公司颁发奖牌。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陈修言出席授牌仪式并领取奖牌。

陈修言说,省电力公司从领导班子成员到全体员工高度重视学法用法,大力开展依法治企工作,积极防范法律风险,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开展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法律队伍的骨干作用得到发挥。近年来,在省司法厅的支持下,公司法制宣传教育成效明显,在普法依法治企、合同管理、制度建设、案件管理、协助立法等方面取得成绩也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和国务院国资委的肯定。目前公司“六五”普法启动工作正在筹备中,普法规划已经初步形成,今年下半年将正式启动。

刘朝宽指出,电力涉及到民生,没有充足的电力供应,四川的经济社会发展就会失去保障,老百姓过上好日子就是一句空话。电力供应涉及到千家万户,供电可靠了创建和谐社会才有基础。近年来省电力公司避免拉闸限电,在电力供应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这与省电力公司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推动依法治企、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分不开。省电力公司重视企业法制工作,注重发挥法制机构和人员的骨干作用,普法依法治企工作保障了四川省电力事业的健康发展,保障了省电力公司的又好又快发展。希望省电力公司进一步支持四川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四川法治成果。

四川省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宣传处,省电力公司办公室、经济法律部有关负责人出席授牌仪式。 

来源:中国电力网

标签:四川,法制宣教,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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