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X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制经纬

法制经纬

上海判决首起教唆窃电案 7被告获10月有期徒刑

  2011-08-17

近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了一起有关窃电的刑事案件,被告人何某等7人以传授犯罪方法罪被判9~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据悉,这是上海市首起因教唆窃电而被判刑的案件。

自去年2月起,何某等7人单独或合伙在上海市普陀区、浦东新区等地,以节能为名在路边设摊散发小名片。居民按名片上的电话联系后,何某等人便上门为居民讲解改装水、电、气表技术,传授盗窃电能方法,并收取费用从中牟利,每家300元,造成了恶劣影响。上海市经信委电力执法办与警方密切配合,经侦查,终于一举打掉该犯罪团伙,将全部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据介绍,近年来,窃电行为有组织化、专业化趋势。一些不法分子以散发名片及小广告为宣传手段,上门为居民改装电能计量装置,严重破坏了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居民不要轻信这类诈骗信息,共同抵制窃电犯罪行为。

来源:亮报

标签:上海,窃电案,判刑

相关报道

指导单位: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国家电网公司农电工作部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农电管理部
主办单位: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农村电气化专业委员会
北京国宇出版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北京市大兴区地盛北街2号院17号楼 电话:010-63231594
QQ群:11979641(已满) 173615127  122166702
京公网安备11011502038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