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X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制经纬

法制经纬

浙江诸暨:私接电线电野猪 违法行为受处罚

作者:毛年永 章奇斌   2011-08-29

【本网讯】野猪是保护动物,私自猎杀野猪是违法的,擅自使用电击、陷阱的方式更不可取。近日,浙江省诸暨市马剑镇狮源村村民费某私接电线电野猪,受到了诸暨市公安局和诸暨市供电局的严肃处理。

日前,诸暨市供电局草塔供电营业所稽查人员接到一村民打来的举报电话,称马剑镇狮源村狮坑山上有人私拉电网电野兽,严重危害到当地村民的人身安全。稽查人员立即会同诸暨市公安局五泄派出所赶到现场,当场缴获变压器1台以及一根300余米长的铁丝。

原来,狮源村村民费某在狮坑山上有一块地,种了玉米。可由于山上野猪较多,种下的玉米都成了野猪的腹中餐。费某看着一片狼藉的玉米田满肚子火,再想及现在市场上野货的售价高,捕到野猪既可饱口福,又可以卖钱,就有了电野猪的想法。

电击野猪采用的是明铁丝线,它通过升压电瓶后,电压可以达到1000多伏,对过往行人和家禽都具有杀伤力,同时对电力设施的破坏也很大。于是,费某搬来了一台变压器和一根300余米长铁丝,然后沿着玉米田在山路边的80多棵桂花树的树干上钉上80多个绕线轮,再用一根长铁丝将轮子围绕连接起来。他还和山下一户村民商量好了,把电接过去就能拦截野兽了。

只是几天之后,野猪没等到,等到了派出所的民警。目前,违法嫌疑人费某已被依法执行行政拘留。

“野猪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绝对不允许随便猎捕,尤其这种电捕的做法,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更不可取。” 五泄派出所民警说,用私设电网、放置野猪夹等手段狩猎的行为是国家明令禁止的。

秋季是收获的季节,野猪、野兔等一些动物给农作物造成了不小损失,此时村民自制设备电击野猪行为也又有所抬头,由于大多采用挂接外线的做法,不仅对线路的安全运行造成危害,最重要的是线路利用裸铁丝,布线位置又在树林中且又低不易发觉,人、畜经过容易触及,这就给附近居民的生活留下重大安全隐患。为了让自制设备电击野猪行为得到有效制止,诸暨市供电局对此类现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加大安全宣传,让广大农村客户充分认识到私接乱接的危害,增强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

标签:违法用电,诸暨

相关报道

指导单位: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国家电网公司农电工作部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农电管理部
主办单位: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农村电气化专业委员会
北京国宇出版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北京市大兴区地盛北街2号院17号楼 电话:010-63231594
QQ群:11979641(已满) 173615127  122166702
京公网安备11011502038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