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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供电获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称号

作者:黄以华 汪勤实  2011-08-31

【本网讯】5年投入20多万元,举办各类法制宣传培训130多场、受教育5.8万人次;签订履约各类合同1万多份,没有发生失误;职工的民主权利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江苏省灌南县供电公司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收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8月26日,该公司收到了由江苏省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和省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颁发的“2006-2010年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的奖牌和证书。连云港市四个县公司中唯此一家。

该公司非常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仅有专门领导小组,还有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和实施方案,而且每年都要拿出专款,购买法律法规方面的书,供干部职工学习。为发挥干部带头学法的示范作用,公司还制定了干部定期学法、干部法律知识轮训、干部法律知识统一测试、干部任前任期法律知识考试等一系列制度。

同时,经常请有关法律专家来公司讲课,还通过模拟法庭等形式,加深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强化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在市县举办的法律知识竞赛中,供电公司代表队多次取得优异成绩。

该公司还全力参与普法。一是长年与县电视台联办《电与社会》节目,向群众宣传《电力法》等法律法规。二是抓住节假日和县重大活动这一契机,组织宣传车、版报上街宣传,还组织职工身披印有“灌南县供电公司法制宣传”的绸带,走上街头社区散发传单,开展法制宣传,解答用户疑问。三是与“矛盾多发地”乡镇政府联合开展送法进村入户活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和现场用电法律知识竟答,把法送到群众心中。

该公司还努力把法制教育成果应用到企业的生产经营中,保证了公司的顺利运营。先后被市政府授予“重合同、守信用”单位和江苏省供电公司“四五”普法先进单位等多种荣誉称号。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先进单位,灌南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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