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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长兴县供电局获县“五五”普法先进集体

作者:凌志峰    2011-09-20

【本网讯】日前,浙江长兴县供电局被长兴县委县政府评为“五五”普法先进集体。

“十一五”期间,长兴电力事业快速发展,建成了网架合理、容量宽裕、调度灵活的现代化电网,全县用电量从19.41亿千瓦时上升至30.79亿千瓦时,增长58.63%。期间,该局根据县委县政府“五五”普法工作部署,坚持普法与用法、建章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围绕建立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工作机制,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化。

通过“五五”普法,该局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增强了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下一步将在“五五”普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合同、制度、诉讼等方面的基础管理,继续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活动,健全法制宣传教育机制,全面提升依法治企水平,为企业经营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标签:五五普法,长兴县供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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