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郓城县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会议胜利召开

作者:刘尊行  2011-10-19

【本网讯】10月18日,山东省郓城县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会议在郓城供电公司胜利召开。县委常委、副县长张防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指示;县公安局局长李合力、供电公司经理刘树民分别作了讲话;县经信局局长石学森宣读表彰文件并组织颁奖;县公安局副局长陆仁杰宣读《关于成立郓城县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工作联合办公室的通知》;县综治办主任郑汝森主持会议。

会议认真贯彻全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全县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回顾总结2009年我县防范打击破坏电力设施及反窃电工作,安排部署今年全县电力设施保护及反窃电百日行动,确保全县电网安全可靠运行。会议首先表彰了2009年度全县防范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和反窃电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全县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任务。

会上,县委常委、副县长张防对保护电力设施和反窃电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各部门要做好相互联系、沟通和协调工作,进一步提高干警和员工开展保护电力设施和反窃电活动的责任意识;要切实做好超前预防、超前运作。

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将保护电力设施和反窃电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我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维护社会供用电秩序,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切实加强宣传,威慑犯罪。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加强宣传,对盗窃电能的不法行为及时进行曝光,抓住典型案例,进行集中报道,以案释法,威慑犯罪,教育群众,营造和树立“依法用电”、“严厉打击窃电犯罪活动”的法治氛围,减少窃电案件的发生,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张防要求,供电企业要进一步提高电力设施保护意识,加强生产安全管理和电力设施的保养维护,积极提高自身防范水平。其他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恪尽职守,共同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公安机关一定要站在保障国家经济安全、推动落实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把全县保护电力设施和电能工作推向一个新水平,确保我县电力设施和电能供应安全稳定。

一要认真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二要持续加大对涉电犯罪打击力度;三要进一步加强基础防范能力建设。四要进一步加强涉电违法犯罪源头治理;五要进一步健全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协作机制,充分发挥“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形成机构健全、指挥畅通、运转良好、责任明确的组织领导体系。

刘树民经理在讲话中指出,今年以来,按照全县防范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及窃电犯罪工作的整体部署,公司坚持社会联动、警企联合,在防范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及窃电犯罪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加强宣传,发动群众,夯实了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工作的群众基础。为了大力营造依法治电的氛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整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专项行动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保护电力设施的有关知识。

同时,供电所利用农村赶集日,进行了强有力的宣传活动,使电力法律常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加强宣传,人民群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用电的自觉性越来越高,自觉保护电力设施,发现险情主动报告,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是深化警企联手长效合作机制,有力打击了各类涉电违法犯罪行为。今年以来,公司与县公安局密切配合,一手抓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长效合作机制建设,一手抓涉电犯罪专项打击,管理与打击并举,有力地推动了我市保护电力设施和反窃电工作的深入开展,在侦破案件数量和挽回经济损失两方面实现了双丰收。

1-9月份,共检查电力用户1150户,全县取缔非法收购站点1处,处理涉电嫌疑人27名,清理违章及超高树木28000余棵,清理违章建筑2处,制止违章施工26处,清除违章堆放物品46处,查处窃电案件22起,追补电费及违约金47.49万元。 

三是坚持综合治理,加强超前防范,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再上新水平。建立健全了三级护线组织,层层落实责任,定期对输电线路进行巡护,对重要变电站、输电线路进行特巡;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会同公安部门,依法清理线下树木、违章建筑,加大资金投入,充分利用新技术,提高了输电线路和变电站的技术防范水平。对重点客户安装新型反窃电计量装置,提高电力设施的安全系数,预防和减少破坏电力设施案件发生。

刘树民强调:虽然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及窃电犯罪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要清醒地看到,防范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及窃电犯罪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面临的形势不容乐观。

一是电力已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能源,有些企业和不法分子将窃取电能作为降低生产成本和增加经济收入的捷径。随着今年检查力度的加大,窃电、计量装置不符合要求等一些问题相继暴露,电力设施遭盗窃破坏的概率提高,电力设施保护形势非常严峻。

二是犯罪分子作案手段越来越隐蔽,破案难度加大。随着多年来打击力度的增大,犯罪分子破坏电力设施的手段越来越隐蔽,窃电违法犯罪方面作案工具和设备科技含量增加,破案难度增大。

三是电力设施保护区内隐患大量存在且处理难度大。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种植树木、违章施工、违章作业、违章建筑等现象目前仍然比较突出。因此,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认清形势,坚持警企联手,齐心协力,依法治电,进一步做好防范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及窃电犯罪各项工作。提高全社会对电力设施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全社会保护电力设施的自觉性,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为建设平安郓城、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李合力局长强调:警企联手,协同作战。 一是破案攻坚,严打涉电违法犯罪。二是清理整治,堵塞涉电销赃渠道。三是巡逻防护,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四是多样宣传,增强全民护电意识。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随着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各行各业人民群众对电力的需求和依存度越来越大,加强电力设施安全保护、保障电力生产供应稳定有序的意义更加重大。

公安机关一定要站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条例》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把全市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推向一个新水平,确保我市电力设施和电能供应安全稳定。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认真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二)持续加大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三)进一步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四)进一步加强涉电违法犯罪源头治理。(五)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责任落实。

做好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关系到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公安机关和电力部门要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念,团结协作,扎实工作,为维护全市电力设施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参加会议的还有公安局负责人、各派出所所长,供电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各供电所所长参加了会议。县电视台对会议进行了现场采访。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工作会议,郓城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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