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近年来,睢宁县供电公司和公安部门多次联手打击窃电违法行为,取得了显著效果,但仍有一些不法分子在利欲的引诱下铤而走险疯狂地实施窃电,从中牟取暴利,给国家的财产和人民的利益带来了很大的损失。为了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的利益不受损失,为进一步强化营销基础管理,巩固2011年春夏季反窃电斗争成果,维护本地区供用电秩序和电网安全,切实保障供电企业和广大电力用户的合法权益,该公司决定从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1月1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百日”冬季反窃电专项活动。
在此次专项活动中,该公司16个农村供电所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专项活动小组,要求参战人员要通力协作,公安司法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按照公司的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此项工作,不弄虚作假,不相互包庇,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将反窃电专项行动的不断向纵深开展。
据笔者了解到,此次专项反窃电行动,以三个“重点”入手。重点场所:网吧、餐饮、娱乐等行业;重损台片:台片线损大、损失电量大;重点人群:以前有过窃电历史,或者帮助过他人窃电的人,将窃电分子打击、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此次活动取得最佳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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