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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服务站落户浙江洞头县供电局

作者:黄昭团 吕萍萍   2011-11-03

【本网讯】日前,浙江省洞头县工商局新设了洞头县供电局“消费维权服务站”,此举标志洞头县供电局和工商部门联合构建起了工商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消费者维权体系。

据悉,根据“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的相关要求,该局在海霞供电营业所设置明显的标识、建立相关制度、消费投诉登记表等系列资料,进一步方便用电客户就近咨询、申诉、投诉和举报,有效保护用电客户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倡导诚信文明经营理念,组织学习消费维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化解消费纠纷、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以实际行动践行国家电网“你用电,我用心”的品牌口号,积极促进社会管理与创新,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洞头供电,消费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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