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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供电公司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

作者:战新江 董冬   2011-12-07

【本网讯】12月4日,在法制宣传十一周年来临之际,高青县供电公司组织普法宣传员,来到高青县华盛购物广场前,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图片展览、现场咨询等多方式开展电力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遵守电力法规,共同保护电力设施。

活动中,该公司人员向群众发放了《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并接受群众疑问和咨询,详细为其讲解保护电力设施的重要意义,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据悉,整个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接受咨询20余人次,极大的强化了城乡居民的用电、护电意识,营造了“保护电力设施人人有责、维护电网安全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围。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法制宣传,高青县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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