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X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制经纬

法制经纬

福建成立电力行政执法机构 危害电力设施将被严惩

作者:葛朝兴 陈聪  2011-12-31

今天,福建省第一个电力执法办公室在福州成立。今后,查处危害电力设施的违法行为,该机构可先行政处罚,再根据案件严重程度移送公安机关。

据了解,目前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施工违章作业等造成的输电线路跳闸停运的情况时有发生,对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造成极大威胁。

据统计,2011年,福建全省共发生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460起,直接经济损失1230万元;因施工等外力破坏引发的电力线路跳闸60起,占跳闸总数的33%。

以上违法、违章行为,不仅严重侵害电力企业的合法权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而且扰乱了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导致诸多安全事故隐患。

福建省电力执法办公室成立后,将承担福建全省电力设施保护的监督管理责任,指导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牵头组织查处危害电力设施的重大违法行为。今后,该机构将加强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检察院等相关行政执法单位的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共同打击违法行为。

来源:中国广播网

标签:福建,电力,行政执法,电力设施

相关报道

指导单位: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
    国家电网公司农电工作部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农电管理部
主办单位: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农村电气化专业委员会
北京国宇出版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北京市大兴区地盛北街2号院17号楼 电话:010-63231594
QQ群:11979641(已满) 173615127  122166702
京公网安备11011502038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