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4月9日,来自云南的“80后”男子王永海和李锋因盗窃变压器被天台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刑,其中王永海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李锋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去年5月至6月间,两人在天台县赤城街道一公司盗走电力设备内的铜丝,而后又在临海市农村盗走一辆正三轮摩托车作为运输工具,再回到天台县在一家企业盗走变压器内的铜丝。两人盗得铜丝后就以每公斤40元的价格卖给收废品的人,非法所得赃款1443元。
法院审理查明,王永海在盗窃过程中将变压器从电线杆移到地上,拆走里面铜丝,致使变压器无法修理使用,应当以变压器的价值计算犯罪数额,合计盗窃财物价值1.6万余元。法院认为,其行为均构成盗窃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标签:盗窃,天台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