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30日起至12月31日,江西省公安厅、江西省电力公司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破坏、盗窃电力设施和盗窃电能专项行动。
近年来,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大力支持下,江西省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电网实现了安全可靠运行,有力促进了社会发展与稳定。自2011年9月江西省公安厅、省电力公司联合下发《关于建立警电联合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的意见》以来,已有11个设区市成立了电力警务中心,县级电力警务室的建设已达90%以上,在全省建立警电联合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组织机构。今年7月6日,江西省警电联合防范和打击涉电违法犯罪工作办公室正式成立,为进一步营造全省良好的供用电秩序和安全稳定的电网运行环境将发挥积极作用。
随着全省经济的稳步推进,电力需求持续增长,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和盗窃电能等涉电违法犯罪活动也日益突出,严重危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社会公共安全。据统计,今年1至5月,全省发生破坏盗窃电力设施案件85起,造成直接损失51.38万元;全省12家地市供电公司共查处违章用电255户、窃电户375户,追补违约电费496.31万元。
据了解,本次专项行动中,江西省公安厅将联合电力公司重点破获一批破坏、盗窃电力设施和盗窃电能的案件,清理整顿长期窃电的企业、供电企业周边的废品收购点,强化供电企业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管理,严厉打击侵害供电企业利益的各种违法活动,有效遏制破坏、盗窃电力设施和盗窃电能的现象,努力实现供用电治安秩序的根本好转。
本次专项行动还将重点整治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施工作业等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可能危及电力施舍安全的作业许可审批制度,以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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