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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成省市县三级电力行政执法机构

  2013-01-22

截至2012年底,安徽省16个地市、62个县(市)全部完成“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的建立,在全国率先建成覆盖全省的省市县三级电力行政执法机构。

据了解,安徽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领导小组由经信委、公检法系统、电网企业等15个成员单位组成。伴随着机构的健全,安徽省电力行政执法工作逐步走入规范化管理轨道,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电力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取得显着成效。2012年,全省办理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行政许可审批113起,实施行政处罚16起,制止违章施工作业162起,制止违章建筑156处,制止违章植树3817处,清理树障229368棵,处理涉电事件360余起。下一步,安徽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推进安徽省电力行政执法工作深入开展。

来源:国家电网报

标签:安徽电力,行政执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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