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日从甘肃省电力公司了解到,《甘肃省电网建设与保护条例》已经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于2013年正式实施。这是目前国内唯一以电网建设和电网设施保护命名的地方性法规。
甘肃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王永平介绍,此前,甘肃省在电网规划、建设和保护方面一直沿用上世界90年代的电力法律法规。电网建设普遍存在征地难、协调难、补偿协调任务重等难题,野蛮施工作业造成电力设施毁坏,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种树、建房情况突出,破坏盗窃电力设施现象时有发生,对供电安全构成威胁。
新颁布的《条例》中的部分条款在当前全国地方电力立法方面实现了突破,在电网规划方面明确了电网规划的法律效力;在电网建设方面明确了费用补偿原则和范围以及电网建设优惠政策;在电网设施保护方面明确了电网企业在设施保护方面的相关权利。甘肃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曾施霖介绍,《条例》颁布后,甘肃省成为国内唯一颁布两部专门针对电网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地方性法规的省份,是目前国内唯一以电网建设和电网设施保护命名的地方性法规,“这标志着甘肃省电力立法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标签:电网建设,保护条例,甘肃,颁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