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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举报窃电 最高奖50万元

作者:张涨 刘安琪  2013-03-08

举报窃电线索,将可按照追回窃电金额的5%~20%获得奖励,最高可达50万元。昨日,佛山供电局举办打击窃电行为宣传活动,透露将在今年集中开展反窃电行动,联合属地公安机关突击排查。活动现场供电部门提醒企业主,要警惕一些不法机构以节能为名进行窃电的行为。

据了解,佛山供电局去年共查获窃电行为112宗,追回电量约1138万千瓦时,追补电费842万元。“窃电不仅危及生命,一旦被查获,相关责任人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相关负责人透露,去年禅城一陶瓷厂被法院认定窃电180多万元,企业法人因此被判入狱十一年,电工也被判了三年。

供电局提醒,发现窃电行为可向供电服务热线95598或供电局官方微博举报,也可向公安部门举报。供电部门将予以最高50万元的奖励。

提醒:警惕“节能公司”窃电

据介绍,时下市场上出现了打着“电力节能公司”旗号的窃电专业户,以帮助节能或优惠用电为名,上门对企业、居民推销,采取每次收费或根据每月窃电量分成的形式牟利。供电部门也有协助企业进行“节能诊断”的服务,但都是通过技术改造、节能降耗等方式,而这些山寨的“电力节能公司”则是通过修改电表读数等违法方式来窃电,而不是真正“节能”。

来源:广州日报

标签:广州日报,窃电,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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