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对一起重大涉电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曾某某等7名被告因破坏和盗窃电力设施(设备)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曾某某等6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0~15年,谭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均并处罚金。这是湖南省电力公司系统去年以来,依法主动维权,加大电力设施外力破坏案件诉讼力度,重点督办的典型案件之一。
近年来,电力设施屡遭外力破坏,变压器、电缆等运行设备被盗案频频发生,铁塔周围违章取土和高压线路下违章采石、建房、施工等现象时有发生。2011年以来,全省共发现破坏电力设施案件400余起,严重危及电网的安全运行,给电网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2012年,湖南省电力公司选择娄底、常德两地为试点,重点办理两起外力破坏电力设施刑事、民事典型案件。通过两起案件的办理,对破坏电力设施行为起到了惩处和警示震慑作用,对全省办理类似案件、依法维护电力企业合法权益具有示范作用。
娄底涉电犯罪案被告曾某某等6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娄底城区、湘乡市、涟源市、怀化市等地多次盗窃电缆线、变压器铜芯线圈,数额特别巨大,涉案金额60多万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谭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收购,其行为构成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湖南省电力公司已经作出部署,今年及今后将进一步加大主动依法维权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电力设施外力破坏案件诉讼力度。对类似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同时,加大电力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件的宣传力度,惩处一个、教育一片、震慑一方,有效扼制破坏电力设施行为,营造保护电力设施的良好治安环境,保障电网安全运行,维护电力企业和广大电力客户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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