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珠海供电局以“5.17世界电信日”为契机,与珠海市“三电”办联合组成宣传组,在珠海全市开展“严肃大家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宣传活动。
上午8点,珠海供电局组成主题宣传车队在珠海市体育中心东门集中参与活动开启仪式。广东电网公司电力设施保护与防窃电中心主任韩忠辉现场表示:电力设施是光明的载体,一直以来,广东电网公司都非常重视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用人防、技防、物防、制度防等方式编制了一张全天候的“防护网”。开启仪式结束后,珠海供电局宣传车队立即从体育中心出发,开向珠海全市电力设施盗窃高发地区,通过派发宣传单张、讲解法律法规的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电力保护知识,呼吁社会各界共同保护电力设施,营造安全的供电环境。
长期以来,外力破坏电力设施给社会带来极其恶劣的影响。例如,2012年2月25日道路施工同时破坏10千伏铭豪甲线、铭豪乙线电缆,造成6个工商业大厦用户、7个住宅小区共1892户居民停电11小时;2012年8月15日导致明珠甲乙线停电24个小时,影响2400户居民用电;220千伏珠海站—拱北站光缆在短短5天时间内连续中断3次,造成220千伏珠河甲线主二保护、珠河乙线主二保护退出运行,随时可能产生珠海大面积停电,中断对澳供电的严重后果。
珠海供电局电力设施保护专责王汉鹏表示:“要根除电力设施被盗,必须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切断电力设施盗窃贩卖的利益链,二是形成全社会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 每一次电力设施被盗案件发生,影响最大的是普通市民。因为修补线路、更换设施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对市民的生产生活带来极大不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也难以估量。
“我们希望市民能在自己做到爱护电力设施的同时帮助我们监督、举报。”珠海供电局也对此制定了一系列详细规定对市民的保护行为给予鼓励。在《广东电网公司对检举、查获窃电及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奖励办法》中有此类规定:“对只检举但不直接参与现场检查的检举人,经查证属实并据此破案的,按案件直接损失金额的5%—10%进行奖励”;“单宗窃电或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的总奖励金额下限为500元,上限为50万元”。2012年至今,珠海局奖励举报、破获电力设施案件已超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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