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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经纬

电缆屡遭破坏愁坏供电人

作者:晟轩  2014-04-18

一次不小心的施工破坏,在施工人员看来或许只是小事,但其结果很可能是许多居民无电可用,生活受到影响;一次草率的地下钻探,看上去无关痛痒,但最终却很有可能是种下“祸根”,一旦出现跳闸,不仅故障点难找,而且即使找到了施工难度也非常大,需要对水泥面进行开挖,耗时耗力还会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一次蓄谋已久的偷盗行为,更可能导致一条线路完全停电,还会带来数十万元的经济损失,而盗窃所得却不过数百元。

为了保障电缆安全,保障电力设施尽可能不被外力破坏,东莞供电人绞尽脑汁想尽了办法,但却总是防不胜防,真是愁煞了供电人!

城区供电分局配电部主任翟照辉表示,防控外力破坏是当前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保护电力设施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电缆杀手”一:顶管施工

造成后果:动辄造成用户停电还伤害电缆

吊车碰线、撞断电杆、挖破电缆……随着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和城市规模不断扩大,电力设施遭受外力破坏的事件层出不穷,仅2013年城区10千伏设备就有四起因外力破坏造成的电力事故。

翟照辉说:“每次得知哪里在施工时就会习惯性地紧张。”因为该分局供电范围虽然只有28平方公里,但却有157条10千伏线路,其中电缆总长度达到800公里,占总线路的98.5%,可谓到处都是“地雷”,电缆遭施工破坏,随时都可能发生。

2013年5月1日晚上11点15分,220千伏立新变电站一10千伏线路因故停电。故障原因很快查清,原来是市政顶管施工造成了电缆破损导致跳闸。对此,翟照辉并不意外,之前多次10千伏线路跳闸停电都是因为市政工程野蛮施工。

供电抢修人员立即紧急抢修。到2日凌晨11分,故障处理完毕。事后统计,该故障共造成32个10千伏客户停电0.93小时。

尽管城区供电分局多次向市政施工队发出电力设备保护通知书,但市政施工队并没做好地下物探工作,也没有在施工开始第一时间联系供电部门。“只要施工单位在施工前电话告知供电部门,我们的工作人员会立即赶赴现场,并详细告知施工单位地下电缆的铺设情况。这样就降低了对电缆造成的伤害,更减少因施工导致电缆破损造成停电的可能。”翟照辉说。

●应对措施:定期巡视加强宣传

目前,为应对外力破坏电缆,城区供电分局对城区供电区域内的施工进行全面梳理,对易受外力破坏的配电设施进行排查,建立风险档案库,落实相关责任人,并将排查结果和整改措施定期上报,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对巡视中新增施工黑点,作滚动修编,重新纳入每周两次的特殊巡视计划。

该分局还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保护电力设施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翟照辉说。防控外力破坏是当前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虽然不可控因素很多,但该分局能取得政府部门的支持和社会各界的配合,建立长效机制,就能有效防控电力设施外力破坏,为社会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电力供应。

“电缆杀手”二:地下钻探

造成后果:隐患重重维修耗时耗力难度大

地下钻探正成为破坏电缆和电力设施的重要破坏者。寮步供电分局配电部主任钟柱军说,在他负责的全镇10千伏线路网架运行管理工作中,屡屡遇到钻探施工击穿电缆导致故障停电的事件。故障停电动辄影响居民客户、工业客户和企事业单位的日常用电。

2013年1月20日,110千伏寮步变电站10千伏石龙坑线706开关连续出现两次跳闸。经查,原来前段时间道路修复工程钻探施工造成了该电源进线电缆一处损坏。

该分局副局长陈茂荣最害怕的就是遇到这种情况,他说,截至2014年3月20日,寮步供电分局辖区内公用中压线路回路共有778.6千米,近66.53%的电力线路为地下电缆,维护有一定难度。

开挖道路施工方损坏的是电缆的表皮,当时并不会出现故障,施工单位往往不当一回事,随便处理或者不做任何处理就直接用水泥掩埋。但电缆表皮损坏会导致绝缘性降低,时间久了损坏的电缆就会放电引发故障。这种故障隐于地下,不仅故障点难找,而且即使找到了施工难度也非常大,需要对水泥面进行开挖,耗时耗力,还会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紧急呼吁:损坏电缆请第一时间告知供电部门

“虽然电缆抢修技术已经很成熟,但查找故障点非常难,需要逐段排查。而由于电源电缆是直埋敷设于22厘米厚的水泥路下,加上地下管道布置复杂且不明确,给抢修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不便。”钟柱军介绍,抢修人员当天经过连续7小时的奋战,完成了对40多米水泥路面开挖、更换40米高压电缆及中间头制作等抢修工作,才恢复了对客户的正常供电。事后统计,故障共造成该片区三个台站,共580多户客户没有电力供应。

“如果道路施工人员在损坏电缆后第一时间告知供电部门,就能大大降低风险。我们也呼吁市民在看到电力设施设备遭受损坏的时候第一时间致电24小时供电服务热线”95598“,我们会立即派人到现场进行处理。”钟柱军说。

“电缆杀手”三:“电耗子”剥皮

造成后果:“电耗子”4年剥皮盗窃近1.3万米电缆,损失720万元

除了市政施工、钻探等外力破坏,还有一种电缆破坏几乎防不胜防—“电耗子”对电缆剥皮、盗窃电缆中的铜箔,再当废品卖掉。近四年来松山湖共有近1.3万米地下10千伏电缆惨遭“剥皮”。

松山湖供电分局的安全监察部专责黄文兴长期负责松山湖10千伏电缆的理赔、定损等工作,非常熟悉“电耗子”的作案手法。松山湖是全电缆铺设,而松山湖地广人稀,“电耗子”作案便利,因此这里电缆遭“剥皮”盗窃现象非常严重。

据统计,2010年被电缆被“剥皮”的长度为2219米,2011年为1850米,2012年为2210米,2013年则高达6700米。今年至今,已有810米的电缆遭剥皮盗窃。

黄文兴说,“电耗子”只要钻到电缆沟,剪开外层塑胶,拨开整段电缆外皮,就能偷到中间那层薄薄的铜箔。“这层铜皮被盗走短时间内对电缆没什么影响,但时间一长则绝缘性降低事故发生机率随之增大。”黄文兴对笔者说。今年1月份,松山湖就发生了一起被“剥皮”的电缆带病运行,最终导致变电站站内出线开关跳闸而引起了五户客户停电。“一般如果发现遭”剥皮“的电缆,我们会立即对其进行更换,但是这次”带病运行“的电缆属于客户的资产,我们没有权利对其进行更换。”所以尽管松山湖供电分局的工作人员在去年巡线过程中发现了电缆被“剥皮”后立即就通知了客户,但因为更换电缆花费巨大客户迟迟不愿意更换,最终导致了跳闸并引起了停电。

窃取电缆对电网的损失难以估计。按照安全规定,只要外表绝缘层被破坏的电缆都必须更换。黄文兴说,按照一米电缆600元的造价计算,近四年来,因电缆被“剥皮”而更换电缆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达到720万元。被窃走的10米长电缆的铜箔当作废品卖最多只能卖上两百多块钱,而更换1000米的电缆需耗时15天。

●郑重警示:盗割电缆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最高可判死刑

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如果盗割正在使用中的电线、电缆将涉嫌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可判处死刑,但是量刑的轻重主要根据被盗割电线实际价值的大小。

近年来,松山湖供电分局也采取了加固电缆井口、将偏僻处的电缆井用水泥封死等措施,希望能斩断伸向电缆的“黑手”。“现在只能靠群防群治,希望市民看见可疑人员破坏电缆,能迅速拨打24小时供电服务热线95598举报。”黄文兴说。

来源:广州日报

标签:电缆,屡遭破坏,供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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