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深圳近期连续罕见暴雨导致山体滑坡并危及电力杆塔安全的情况,为厘清此类地质灾害中电力设施安全隐患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与后果,在理论业界缺乏实证研究的情形下,深圳局法律事务部与业务部门围绕前述情形开展了法律风险专题研讨。
研讨会分析了暴雨致杆塔倒塌可能造成人身财产损害、大面积停电和安全责任事故,并相应产生侵权、违约和刑事等三类责任,而根据法律释义和司法判例难以认定“暴雨”为“不可抗力”使供电企业免责。与会部门深刻分析了地质灾害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六大原因:一是杆塔建设开挖的土石未按规定外运,致使暴雨来袭时浮土连带山体原土发生滑坡、塌方;二是未对所有杆塔修筑边坡进行保护,且边坡设计未针对不同土质采取差异化标准并进行自然灾害评估,给其稳定性带来影响;三是因种植植被品种不当导致山体表层土流失严重影响杆塔安全;四是架空线和油气管道共用线路走廊违反安全距离要求;五是他人建造公路、湖泊、房屋或堆土等行为给杆塔、线路造成危害;六是通报地质灾害致险信息后未得到政府部门的及时响应和控制,导致杆塔受损。
结合原因分析,深圳局法律事务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明确了地质灾害电力设施安全隐患的治理责任,并提出风险防范建议:一是按照“产权归属与防治责任统一”、 “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划分供电企业和其他建设者的维护治理责任;二是聘请地质专家和边坡治理专家对现有边坡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制定并执行合理的边坡治理方案;三是形成地质灾害电力设施安全隐患风险清单并划分风险等级,对由其他建设者引发的高等级安全隐患,通过正式行文、提请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向主管政府部门说明危害的法律后果和社会影响并促请政府及时协调,消除隐患;四是认真排查土方外运不规范等内部原因,通过制定责任预案、完善施工、监理合同等措施,审视并改进内部管理,标本兼治,力求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中电力设施安全隐患引发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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