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5月5日,涟水县供电公司与县刑警大队展开联合行动,查处了一户窃电“钉子户”。
4月28日下午,该公司两名用电检查人员在对城南水上花月城小区开展线损整治过程中,发现商户汪某存在窃电嫌疑。当检查人员准备对该户电能表进行查看时,发现装设有该户电能表的公共区域已被墙封堵起来。通过物业了解到,该商户为了扩大自家门面面积,在二楼用墙将公共区域据为己有,因此只有进入该商户内部才可检查该户电能表。当检查人员以例行抄表名义,并向用户出示用电检查证,要求进入查看电表时,商户汪某以自己屋内无电能表,且供电公司检查人员无权进入私人住宅为由拒绝检查。为避免打草惊蛇,检查人员当即离开。
5月5日,用电检查人员利用用电采集系统通过连续几天对汪某家的用电数据情况进行查看,并和往年的用电量进行对比,基本确定了其窃电事实。鉴于汪某不配合用电检查人员的检查,该公司向县刑警大队报案,请求采取联合行动。当日下午,由2名刑警队员和3名用电检查人员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再次来到汪某家。面对刑警队员,汪某顿时慌了神,极不情愿地将检查人员让进了院内。经检查发现,其从表计上方擅自接线引入时内用电,窃电情况属实。面对窃电事实,汪某仍试图狡辩,不肯承认窃电行为。鉴于此,刑警队员与用电检查人员对现场分别进行了取证,并当场拆除了窃电设备,对该户实施了停电。目前,县刑警大队已对汪某窃电一事进行立案处理。(卢海洋丰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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