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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供电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

作者:金东健 苏有龙  2017-12-09

  农村电气化网讯: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国网安质部转发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在电力行业开展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电力生产季节性特点,扬州市郊13个供电所相继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


  12月8日上午,市郊方巷供电所组织全所人员开展了安全活动。在当日的安全活动上,安全员组织学习了《安全生产法》以及电力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同时学习了省市公司下发的电力安全事故案例,与会人员进行了集中讨论,以案说法,增强安全责任意识。


  该所负责人就进一步开展安全周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将此项活动常态化开展,各台区经理要开展入村入户入现场“三入”活动,采取张贴海报、发放安全用电宣传单、开展现场咨询等方式,全面营造安全生产遵法、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二是结合电力生产季节性特点,做好安全用电大检查工作、迎峰度冬保供电工作;三是强化年底计量箱封装式改造现场的安全管理,台区经理要强化现场安全的督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工作可控在控;四是结合年底安全劳动竞赛要求,排查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确保全所人员每一次安全学习都要思想到位、每一项安全工作都要履职到位、每个现场都要措施到位,切实把好安全关,为公司年度安全目标的实现、保持社会长治久安作出基层供电所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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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扬州供电,安全生产法,宣传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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