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电气化网讯:“被告人平时是否接受过电力安全知识教育和学习?”
“没有专门的学习,只有几次赶场的时候看到供电所员工在进行宣传,了解了一些”。
“被告人是否知晓高压线路下方禁止钓鱼的规定?”
“不知道”
……
这是3月27日蓬溪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现场审判金龙乡朱槽村胡某某钓鱼触电案件的一幕。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公司“关于开展触电人身伤害案件压降专项整治,确保案件数量下降”工作要求,蓬溪公司利用金龙乡朱槽村胡某某钓鱼触电案件开庭审判之机,由公司分管领导带队,组织公司办公室、运检部、各供电所所长、外勤班班长到庭参加了旁听。
在庭审现场,旁听人员耳濡目染了法庭上原被告双方之间的旁征博引的举证、质证及答辩,充分体会了坐在被告席上的滋味,在对原告方死者失去生命惋惜的同时,也深感安全责任重大。
庭审结束之后,大家纷纷表示:回到工作岗位后将加大电力安全知识宣传,全面排查供电区内施工车辆碰线、撞杆、损伤地埋电缆、线路走廊内树木、房屋等环境隐患,特别是对电力线路跨越鱼塘、河流、公路、场镇等安全巡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形成触电隐患风险点清单及整改建议,防患不安全事故于未然,减少和杜绝触电人身伤害案件的发生。
针对此次案件旁听,该公司纪委负责人要求各供电所要紧密结合公司《关于开展触电人身伤害案件压降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供电辖区内的触电隐患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建立管理台账,及时完善、补充警示标志,对因管理不善、工作失职等责任引发的人身触电伤害案件并造成不良后果和损失的认真查处,落实考核和责任追究,真正做到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努力形成公司被诉案件总量下降的良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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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蓬溪供电,旁听案件,责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