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从河北省电力部门获悉,面对电力短缺日趋加剧的形势,特别是用电高峰即将到来,河北省为最大限度地保障电力供应,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措施,主要有:
计划用电,确保电力有序供应。在农忙季节,千方百计保证农业用电,确保不误农时。对产品没市场、经济效益差的企业,特别是高耗电企业,严格限制高峰用电。对列入关停“五小企业”坚决停止供电。对各地的“亮丽工程”和景观照明,制定限电方案,在晚高峰电力短缺时,必须关停,以保证重点电力供应。
对大工业、非普工业用户实行尖峰电价。为了促使大负荷用电企业在电网尖峰负荷降低用电负荷,削峰填谷,对大工业用户(受电变压器容量在316千伏安及以上的工业用户)和受电变压器容量在100千伏安以上的非普工业用户实行尖峰电价,尖峰时段为每年7、8、9三个月的18:00-21:00时,其电价为目录电价(不含三峡基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的1.6倍。
对“双蓄”用户实行优惠电价。“双蓄”用户是指利用电网的低谷时段,实施电蓄热采暖及电蓄冰制冷的用户。重点推广蓄冰制冷技术,动员商场、宾馆和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蓄冰制冷改造,对新建的建筑物和项目采取电力蓄能技术。从今年开始对“双蓄”用户实行优惠电价,电价为目录电价(不含三峡基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的0.4倍。
对居民生活用电进行峰谷分时电价试点。本着居民电费支出基本稳定、鼓励居民避峰填谷的原则,河北省将在石家庄市区内新建居民小区和供电企业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家庭中,选择2000户进行试点。
(2004-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