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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3.5亿元助山区 发电1千瓦补500元

  2004-11-03

为了鼓励山区小水电的发展,缓解广东电力紧张的局面,广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有关文件,决定从2003到2007年间每年专项安排7000万元作为小水电议案项目的补助资金,重点鼓励50个山区县小水电项目,山区小水电每发1千瓦电,政府补助500元。

  

据悉,广东省水利厅、发改委、财政厅联合出台了《广东省小水电议案省级资金及项目计划管理办法》,对小水电项目进行补贴。据悉,2003年至2007年,省级财政每年专项安排补助资金7000万元,其中:补助议案实施期间新增建成投产(以下简称“新建”)项目5100万元,补助技术改造项目1900万元。

  

行政区域范围重点补助50个山区县小水电项目,每年在完成补助山区县新增装机10万千瓦的前提下,适当补助非山区县小水电项目。而补助的工程规模范围包括单站装机规模小于12000千瓦的小水电项目。新建项目按电站装机规模(扩建按增加规模部分)每千瓦补助500元,小水电技术改造项目按初步设计审定概算的10~15%给予补助。

  

从广东省广电集团了解到,2004年以来,广东省用电一直比较紧张,全省供电负荷连创15次新高,广东全社会用电负荷最高达到3970万千瓦,比2003年最高负荷增长16.76%,2004年错峰最大负荷225.9万千瓦。而根据预计,今后一两年用电负荷还将上升。增加发电量,缓解电力紧张局面成为广东的一件大事,而广东省水力资源丰富,理论蕴藏量为1125万千瓦,可开发量为824万千瓦,其中小水电可开发量达621万千瓦,成为增加发电量的亮点。据悉,目前全省2.5万千瓦以下小水电装机约400万千瓦,50个山区县小水电装机约占广东省小水电总装机的76%。近几年小水电平均年发电量约110亿千瓦时,高的年份达120多亿千瓦时。

  

据悉,政府补助的小水电项目,不但要达到项目建设程序完善,征地、移民等工作已完成,新增建成投产的项目,具备开工条件的技改项目等条件,还要提供项目所在地供电部门出具的上网证明。这意味着这些小水电发出的电,可以集中调度到广东各地。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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