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电网居民生活用电电价调整听证会于11月9日在乌市召开。
听证会由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组织召开。自治区人大、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协、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经贸委、民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总工会、消费者协会、兵团计委、新疆电力设计院、新疆律师协会、新疆电力价格协会,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吐鲁番地区及奎屯市计委、经贸委、工会、消费者协会和33名乌鲁木齐市消费者代表参加了听证会。
新疆电力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新疆分公司、新疆风能公司在听证会上首先说明了乌鲁木齐电网基本情况及此次电价调价因素。即:一是国家要求调整电价(目前全国除西藏外都已调整了电价,国家要求新疆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尽快研究提出电价调整方案上报);二是根据西部开发、电力先行的指导思想,为缓解乌鲁木齐电网缺电状况而提出的;三是为提高输配供电质量及尽快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新疆电力公司等电源和电网经营单位,对乌鲁木齐投入数十亿元进行电源和电网基本建设与改造,但因电价没有调整到位而背负沉重的财务费用及运行成本,给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了困难。为此各新建电源企业及电网经营企业,根据国家调整电价的政策,相继向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提出了核定上网电价及调整销售电价申请报告。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疏导电价矛盾规范电价管理的通知》中所要求的,即:“本次全国范围调整电价幅度平均每千瓦时提高1.4分,其中西部地区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3分钱。”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进行了深入调查核实和详细测算,提出初步意见,2004年乌鲁木齐电网平均销售电价由0.332元/千瓦时调整为0.354元/千瓦时,提高2.2分/千瓦时。考虑到居民用电关系到千家万户,此次居民生活用电电价未按其它类别用电同幅度提高,只调整1分/千瓦时,此次听证会,就是对乌鲁木齐居民用1度电提价1分钱进行听证。这一调整范围包括乌鲁木齐电网覆盖的乌鲁木齐市、吐鲁番地区、昌吉州、奎屯市。
参加听证会的各界代表在认真听取新疆电源和电网经营企业单位的说明,认真了解了国家调整电价相关法规和政策,并将自己调查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此次电价调整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较全面的反映。
据了解,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全面认真收集代表们意见后将制定电价调整方案,并按有关程序审核批准执行。
(2004-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