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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召开专项行动会议,将重拳打击“电耗子”

  2004-11-18

昨日,山东省打击整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专项行动会议在济南召开。山东省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总量居高不下,立案数量居全国前列。仅今年1-9月,全省共发生此类案件2494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69万元。

事实上,山东省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行为打击并不手软。自2000年起,在全国首创公安和电力“警企联手”行动,连续3年开展保护电力设施和“反窃电”集中整治行动。3年来,山东省共破获盗窃破坏电力设备案件7000多起,挽回经济损失4436.6万元。

一方面,公安和电力部门对“电耗子”穷追猛打,一方面“电耗子”频频作案,祸及工业生产和百姓生活,“电耗子”为何屡打不绝?   山东省电力集团公安处有关人士分析认为,破坏电力设施行为频发,有设备客观的原因。电力设施大多是价值较高的铜、铝等贵重金属,令一些不法之徒垂涎三尺。再者,山东省早已实现户户通电,电力设施点多、线长、面广,巡查防护难度大,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作为销赃渠道的废品收购站和个体冶炼厂管理并不上心,甚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今在有些地方,无照废品收购站遍地开花,有的收购站点甚至和盗窃分子相互勾结,大肆收购赃物。而一旦案件事发,只打击盗窃电力设施的犯罪嫌疑人,而对销赃嫌疑人以罚代刑,这些原因导致了涉电犯罪屡打不绝。”山东省公安厅有关人士向记者坦言。   如何才能让“电耗子”彻底绝迹呢?山东省公安厅副厅长秦黎指出,打蛇打七寸,只有在打击涉电犯罪的同时,严抓废品收购站管理,堵住销赃渠道,才能事半功倍。目前,山东省政府成立了公安厅、发改委、经贸委、工商局和电力等部门组成的联合领导小组,分工协作对“电耗子”进行围剿,“电耗子”绝迹已为时不远。

(2004-11-18)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山东省,电力设施,犯罪,专项行动,会议,电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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