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都晚报讯:从2004年11月20日抄表量起计算,乐平市、浮梁县和昌江区电网非居民用电、商业用电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将执行统一价。至此.我市农村各类用电价格全部实现了与城镇用电同价。这是记者从市物价部门获知的信息。
此次理顺电价.将以县级电网营业区为单位.实行城乡动力用电同价。为进一步减轻农民用电负担,以县级电网营业区为单位。将现行农村动力用电与非普工业用电实行同价。
鉴于电力价格上涨,给县级电网经营带来了困难。为缓解企业困难现状.在省发改委的统一布置下,我市开始理顺县级电网电价。在先前实现了城乡居民生活、农业排灌用电同价基础上.实现非居民照明用电和商业用电价格同价。同时,为扶持“三农”发展,此次理顺的电价中,增设了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并调整部分动力电价到农业生产用电类中,对农业排灌用电给予政策上的倾斜。
为保证县级电网的正常运行,我市还将坚决取消未经国家批准的一切优惠电价。理顺电价后,我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强电价检查,对违反电价政策的行为,将依据《价格法》从严查处.确保理顺后的电价政策落实到位。
(2004-11-18)标签:景德镇,城乡,用电,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