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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11月25日起施行有序用电

  2004-11-23

10月份以来,福建省持续干旱,省内六大水库的库存电量逐渐下降,为了保证今冬明春经济发展和百姓生活的正常用电,保持水电一定的调峰能力,福建省将从11月25号起实施错峰用电。厦门市电力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昨天下午公布了各项有序用电措施,将从11月25号起实施。

据了解,此次福建省错峰用电的特点是限峰不限量,目的是通过必要的电力调度措施将全社会用电调整到合理有序的状态,即充分利用低谷时段火电富余的发电能力,减少高峰时段水电的发电量,来尽可能保持并延长水电的调峰能力,使全省电力供应能平稳渡过明年雨季到来之前的旱季。

目前厦门市的日用电最高负荷为113-114万千瓦,而根据省里下达的负荷指标,厦门市可用的日最高负荷为104万千瓦,缺口9%左右。由于冬春季节在晚上5点半到9点半这段时间内用电需求最旺盛,用电负荷最高,厦门市按照《2004年厦门市电力调度方案》启动了B级方案,要求连续性生产企业实行错峰生产,将非工艺特性要求连续性生产的用电负荷从全市用电高峰时段转移到非高峰时段。非连续性生产企业一律严格按规定的轮休日进行轮休,因生产需要在轮休日加班的,可向当地供电部门申请,但在全市用电高峰时段不能生产。此外,所有已向政府申请经济补贴,单机容量在100KW以上的单位自备发电机组,必须服从当地供电部门调度,在用电高峰时段顶峰发电。

厦门市电力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在11月25日零时前各项有序用电措施要实施到位,以避免出现因全市高峰期超指标而不得不拉路的现象。相关人士表示,只要工业企业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社会各方面积极主动地调整用电方式,例如说家庭,在高峰时段可以少用或不用电热水器、浴霸、电炊具等功率高的电器,此轮负荷缺口不会对生产、生活产生不良影响。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厦门,11月25日,有序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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