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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论道

重庆企业用电实行尖峰电价

  2004-12-02

尖峰电价上浮80%低谷电价下调60%

为缓解枯水期重庆供电紧张状况,保障居民用电,从昨日起,重庆市电力部门开始对工商业用户实行尖峰电价,尖峰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80%,低谷电价下调60%。

据介绍,根据国家发改委的相关规定、由市物价局批准实行的尖峰电价,主要目的是为了“错峰”,利用价格杠杆,把工业用电的高峰和民用电的高峰错开,从而保障居民用电,保证全市的电力供应。

尖峰电价和低谷电价今后只在1月、7月、8月、12月执行。目前,我市的用电峰谷分为4个时段。尖峰时段:19:00时-21:00时;高峰时段:8:00时-12:00时,21:00时-23:00时;平段:7:00时-8:00时,12:00时-19:00时;低谷时段:23:00时-次日7:00时。

(2004-12-2)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标签:重庆企业,用电,尖峰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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