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经贸委有关领导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各地州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电费清欠工作的督察通知》。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艾力更·依明巴海说,各级政府部门要做清欠电费的表率,当年电费必须结清,历史陈欠电费必须制定明确的还款计划。
对各级政府机关、学校、事业单位的欠费,由政府负责并组织清欠电费工作,按照清欠原则,当年必须落实到位。党政部门要在清欠电费工作中做出表率,各欠费单位必须与电力部门签订还款协议,年内没有结清当年电费的部门,不允许发放精神文明、综合治理等各类奖金。必要时政府部门通过拍卖资产也要解决所欠电费,包括政府用车。对陈欠电费问题,必须在12月15日前,与供电部门签订还款协议,落实还款计划及负责人,按协议进行偿还,明年内全部偿清。
对经济上有支付能力的企业,要严格执行合同,对于不履行合同的企业,不仅要列入恶意欠费名单,还要加倍收取滞纳金。同时,对于长期拖欠电费的企业单位,不得授予“信得过单位”等称号。
对于特困企业、停产、破产企业的欠费问题,电力部门要积极采取各种有效的技术手段,力争将生产和职工生活用电分离,积极开展预收电费措施,防止拖欠。对特困企业职工生活用电要予以保证,不得采取停电手段催收电费。
艾力更·依明巴海同时还强调,电力部门要认真抓好电力安全生产,做好迎峰过冬的各项工作。各级政府部门要责无旁贷地负责起当地电力部门清欠电费的工作,加大《电力法》、《电力设施使用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力度。
(2004-12-10)标签:,新疆,政府部门,清欠,电费,表率,拖欠,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