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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反窃电 最高可奖5万元

  2004-12-16

从12月15日召开的全市打击整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专项会议上获悉,为进一步加大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及窃电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菏泽市专门设立了检举、侦破窃电破坏电力设备奖,奖金最高可达5万元。

据了解,为彻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及窃电行为,菏泽市公安局、菏泽供电公司决定联合开展一次打击整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专项行动,并对在这次行动及今后的反窃电、保护电力设施行为中作出贡献者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是:发现盗窃、破坏电力设备和严重危及电网安全的行为,及时向公安和供电部门报告,并提供线索者,经核实准确,可一次性获得150元到1500元奖励。将破坏者当场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的,根据案件性质,一次性奖励100元到3000元。公安民警在办理此类案件中,能迅速破案者,根据直接损失价值,可给予500元到50000元的奖励。(奎桢 王 洋) 2004-12-16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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