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日召开的全省物价工作会议上获悉,明年山东省将实行新的电价形成机制,实施“煤电联动”政策,即当电煤价格上涨幅度超过5%时,相应调整上网电价和电网售电价格。
据了解,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要求明年实施“煤电联动”政策,即当电煤价格上涨幅度超过5%时,相应调整上网电价和电网售电价格,其中涨价因素的30%由发电企业承担,至少半年一个周期。如果一个调价周期内电煤价格上涨幅度在5%以内,则累积至下一个周期一并解决。2005年电价调整以2004年5月底的电煤价格为基础进行。
山东省根据国家“煤电联动”政策的要求,紧密结合我省实际,适度疏导上网电价矛盾,重点解决电价较低、经营困难的发电企业价格问题,适当提高脱硫机组和新上脱硫设备机组上网电价,并逐步向同规模、同类型机组同一上网电价过渡。
据介绍,山东省仍然适度控制电价,鼓励煤电企业签订长期合同,保持煤电价格的相对稳定,维护煤电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我省将尽快出台制定统一的销售电价方案,解决不同地区之间电价差距过大的矛盾,公平电价负担,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记者 周爱宝)
2004-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