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十五”期间建设的36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成效显著,有力地促进了当地县域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发展改善。
据云南省水利厅统计,与2000年相比,云南36个电气化建设县装机容量、年发电量均有大幅提高。人均年用电量由340千瓦时增长为500千瓦时;户通电率由95.9%上升为97.5%,解决了约60万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县级财政收入由23.8亿元增长到32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126元增长到1300元,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约70万人,森林覆盖率由48%提高到52%。
根据国家水利部的布署,云南省在“十五”期间开展了36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这些县地处民族贫困山区,大都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或省扶贫开发重点县。通过几年努力,云南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闯出了“治水办电结合,以水促电,以电补水:以电代柴护林,以林涵水保生态;电矿结合,以电促工兴百业”的发展路子,有力地促进了县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三农”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