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国务院列为“十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的陕西省石泉、镇安、岚皋3县,通过4年建设,提前1年达标,日前通过了陕西省水利厅组织的专家组验收。3县通电率达到 100%,人均年用电量达到400千瓦时,户均年生活用电量达到350千瓦时,有效地改善了当地群众生活质量。
陕西农村水电可开发容量为280万千瓦。石泉、镇安、岚皋3县地处陕南秦巴山地,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其境内江河纵横,水能资源较为丰富。2001年10月,国务院批准的"十五"期间全国建设400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我省的周至、岚皋等13县有幸被列为建设。为了推动农村电气化县建设,陕西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小水电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决定》等相关文件,为水电发展创造了良好投资环境。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陕西省水利厅先后编制了《陕西省“十五”农村水电发展规划》、《陕西省“十五”农村水电电气化规划》等专业规划,加强对水能资源的统一规划和开发引导,积极推行“流域、梯级、滚动、综合开发”,坚持在发展中推进结构调整,通过结构调整促进可持续发展。严把开发许可关,严格农村水电建设审批程序,坚绝杜绝“四无”水电站的产生。积极开展项目推介、项目咨询,提供专业化服务, 提升服务内涵,全方位为水电投资者排忧解难。石泉、镇安、岚皋3县紧紧抓住这一大好机遇,坚定不移地把水电建设作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重点,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充分发挥农村水电扶贫性、生态性、基础性、公益性的特点,坚持把水电建设与经济建设、江河治理、生态建设、扶贫开发相结合,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实行税收减半或按15%征收,优化投资环境,开放水电建设市场,开创社会办水电新路子,使水电建设由小规模开发步入规范化大规模建设,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显著。
通过农村电气化县的建设,使得农村水电产业得到很大的发展,石泉、镇安、岚皋3县共建成农村水电站218座,总装机35101千瓦,为促进当地农民增收、农村产业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提供了有力的支撑。(秦延安)2005-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