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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农民去年少掏电费4200余万元

  2005-01-21

同是用电照明,农民却比城市市民每千瓦时多花上0.055元,这件事让农民感到心堵。然而自去年4月城乡居民照明用电同网同价和抄表到户实行后,我市农村高电价时代结束了。据统计,去年后9个月全市农民共少掏电费4200余万元。

昔日农村电价高,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农村电线质量差和老化,从电厂发出的100千瓦时电,到了农民家里只剩下了70千瓦时左右,线损率高达20%至30%,而正常的线损率仅12%左右。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是由农村电工负责抄电表,难免出现“人情电”、“关系电”,农村用电户每月表损电量为1千瓦时。为了破解农民高电价之苦,切实减轻他们的负担,近几年来,我市斥资20.6亿元进行了连续三期农村电网改造工程,使农村电网输电质量得到根本改善,线损率降至12%的正常水平,从而为实现城乡居民照明用电同网同价奠定了基础。

2003年4月,我市同时实行了城乡居民照明用电同网同价和电力局直接抄表到户两项重大改革,电力部门做到了“三公开、四到户、五统一”,减少了农村供用电环节。通过实行同网同价,农村居民照明用电价格由每千瓦时0.545元降到了0.49元,每千瓦时降低了0.055元,此项去年减轻农民电费负担3241.8万元。电力局直接抄表到户,农村用电户每户每月不再为1千瓦时的表损电量“买单”,当年又减轻农民负担964万元。随着高电价现象的消失,农民的愁容变成了笑脸。(2005-01-21)

来源:中国农村电气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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