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投资达51亿元、以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山区为主要对象的云南省“十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已近完成并取得显著成效,先后解决了60万无电人口的用电问题,还为农村经济注入了活力,46个建设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从建设前的1126元增加到1300多元。
解决分散、边远、贫困山区的用电问题,是云南农村水电电气化建设的重点。经国务院批准,“十五”期间,云南在华坪、文山、普洱、德钦、永德等大电网难以覆盖到的46个边疆民族贫困县,启动实施了新一轮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在建设中,云南省坚持走治水办电相结合,以电代柴护生态,以电促工百业兴的发展之路,实行“自建、自管、自用”,“谁建、谁管、谁受益”,“以电养电”的办电方针,并积极创新机制,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办电,鼓励个体办电,积极吸纳社会资金,特别是吸引国外、省外资金参与云南的中小水电开发,加快水电农村电气化县的建设步伐。
目前,云南省“十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已投入建设资金40亿元左右,完成总投资的78%。建设在高山峡谷的众多电源点,有效改善了这些边疆民族山区县农民的用电问题。46个县人均年用电量由建设前的340千瓦时提高到500千瓦时,户均年生活用电量由350千瓦时提高到430千瓦时;户通电率达到97.5%。46个县的农副产品加工、乡镇企业在小水电的支撑下,发展壮大,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以电代柴,减少了这些山区县的林木砍伐,46个县森林覆盖率由48%提高到52%。(记者 王林)2005-02-10